| 标题: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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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使我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暂行规定》、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六特办通字〔2007〕90号《六枝特区人口和计划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办法) 上一篇:在2007年自治州残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下一篇:祁剧演唱(洪城变奏曲) 相关栏目:计生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