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本市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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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现提出本市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鼓励从事非公有制经济 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均可在本市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申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凡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投资主体,在本市依法设立非公有制企业。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通过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 鼓励外省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到本市创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参与本市企业资产重组,所涉及户口、子女就读、公用配套等问题,由公安、教育、建设等部门按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本市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一篇:关于上海市促进城镇发展的试点意见 下一篇:jzm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统战 教师 党务讲话 科技 科学发展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