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
|
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公告 《福建省实施〈重话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5月26日 福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上一篇: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篇: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