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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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中小学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统筹提高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及中小学特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导向的原则。各学校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总量,依据考核结果核定。教育部门要按照“分层要求、适当倾斜农村学校”的原则制定各中小学的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结果较好的中小学,适当增加提高岗位绩效津贴的总量;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结果较差的中小学,相应核减岗位绩效津贴总量。 (二)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学校对提高的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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