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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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荆门市各级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及《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开展行政监察的各项工作,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荆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履行职责的情况 《行政监察法》赋予各级监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有四项,简要说,一是检查问题;二是受理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违纪行为;四是受理申诉。我市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实践与思考) 上一篇: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篇: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 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检察院 大学生 社会实践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