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离休干部,并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离休干部工作。在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
  认真落实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关于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的汇报总结
  市医药乱收费、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未完,全文共2725字,当前只显示16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老干部工作事迹:她就像一缕阳光
下一篇:听取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汇报后的讲话

相关栏目:督查 老干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