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物价局落实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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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八次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安排,重庆市物价局制定了2007年市物价局领导和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机关各处室、队、分局、中心负责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物价局落实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上一篇: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须正确处理若干关系 下一篇:“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树立节俭意识制定节约措施 相关栏目:物价 督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