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信用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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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推动创建信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以"个人信用评价为龙头、部门协同联动为模式、贷款信用户为示范、奖惩制度为鞭策"的管理机制,在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功效的基础上,开展信用社区试点工作,探索发放部分免除反担保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和信用社区建设进度。 第三条采取"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既注重正向激励,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关注风险,化解风险,保护好各方的利益,稳步扩大政策的受益面。根据我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现状,在西宁市所属的四个城区分别选择1-2家社区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和评定的试点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省信用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上一篇: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 下一篇: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银行 金融 金融讲话 社区 乡镇社区 建筑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