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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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机关效能投诉工作,根据《厦门市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规定》(市政府94号令,下简称《规定》)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厦门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通知》(厦委办[2000]037号)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厦门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责是: 1、受理人民群众对本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投诉; 2、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3、组织、协调、督促各区和市直各单位调查、处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试行)) 上一篇:在全市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2008两会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 相关栏目:机关 作风 财政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