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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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厅(局): 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决定选择一些就业工作基础较好、管理服务能力较强、改革创新积极性高的地区进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2007-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下一篇: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就业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