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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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使用,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于200 年下半年分别出台了《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和《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为更好贯彻落实上述两个规定,切实做好我市散装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 上一篇: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投诉受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做好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督查 建筑 教师 就业 政府 人事 行政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