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乡(镇)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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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长为各乡(镇)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 二、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生态退耕、自然灾害等实际情况,对各乡(镇)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乡(镇)耕地保护责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乡(镇)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上一篇:学习十七大心得塑造良好党风推动发展大业 下一篇:矿产资源优势与开发利用对策建议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