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疗纠纷处理及长效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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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实现医疗纠纷处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职责 (一)医疗机构 负责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主动与患方沟通,防止事态扩大;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 (二)卫生局 负责重大医疗纠纷的行政调处。 (三)公安分局 及时制止医患双方过激行为,协助卫生局做好行政调处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医疗纠纷处理及长效管理方案) 上一篇:做好全区2008年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区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 相关栏目:司法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