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析刑事诉讼中鉴定的启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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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年的《刑事诉讼法》,还是*年的《刑事诉讼法》,都把鉴定规定为侦查行为之一种,特指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并作出书面鉴定结论的侦查活动。由于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的这种定位,使鉴定一直成为侦查机关的一个特权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对司法鉴定的启动权也没明确规定。 刑事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个案件被害人、被告人或委托代理人、辩护人分别委托不同鉴定机构作出的多份鉴定结论,造成了公诉机关和法院在采信证据上的分歧,同时导致无休止的重复鉴定。笔者所在的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赵某的重伤鉴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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