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提高司法助理员普法能力之我见 |
|
基层司法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司法所在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基层做出了积极贡献。司法助理员既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挥员”,更是“战斗员”,工作繁琐、情况复杂、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但是,从法制宣传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整天陷入具体事务之中,彼于应付,忽视了农村、社区整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工作;有的司法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提高司法助理员普法能力之我见) 上一篇: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下一篇:采取三治管理推进依法治村 相关栏目:司法 普法 工作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