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提高司法能力 创建“三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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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对于推进法院建设、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对法院而言,就是要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现代型的“三型”法院。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一、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创建“学习型”法院 一是建立制度督促学习。就是要发挥制度优势,既靠个人自觉学习又靠制度约束劝导学习。建立共同学习制度,以庭室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讨论,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形成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建立学习核查制度,举行司法业务、政治理论笔试,进行庭审观摩评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提高司法能力 创建“三型”法院) 上一篇:创新执法监督机制 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下一篇:对破产程序如何顺畅运行的两点思考 相关栏目:司法 电力 能源 就业 卫生 创建活动 法院 政法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