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民事法官_裁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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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游离于现实,而现实远比法律丰富”[i]决定了民事法官_裁量权必然客观存在。但现行法律法规对民事法官_裁量权及如何行使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绝对的_裁量主义,其主张授予法官绝对的权力。一是严格的法定主义,其主张取消民事法官_裁量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作出裁决。因此,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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