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推行行政问责制的若干思考 |
|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问责的制度化。行政问责制是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贻误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推行行政问责制的若干思考) 上一篇: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讲话 下一篇:学生入党志愿书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规章制度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