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准确把握依法监督的新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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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在多年的实践中已形成了一些固有的做法和模式,但因缺乏统一的规范而不成体系。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既符合监督工作的现实要求,又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老的监督习惯的制约。因此,深入解读、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是正确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结合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际来认识和落实监督法,应当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政治意识。监督法明确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指明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_密切相关的监督,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应当有很强的政zhimin感性,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贯彻监督法,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法律意识。法律就是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监督法作为一部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准确把握依法监督的新特点) 上一篇:人大代表要学会调查研究 下一篇:浅谈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相关栏目:法律 法制 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