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街道社区规模调整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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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合社区资源,更好地发挥社区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紧扣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按照1000户至3000户的规模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对唐闸镇街道和天生港镇街道部分社区进行规模调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思想。 社区规模的调整工作群众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必须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有序开展。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街道社区规模调整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意见 下一篇: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相关栏目:政府 财政 民政 政府报告 办公厅室 社区 乡镇社区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