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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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监督法实施一年来,其效果已经部分地显现出来,与实施前相比,监督的权威性、程序性、规范性更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明显增强。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当前人大的监督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上一篇:提高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应做到精、深、严、实 下一篇:加强监督工作需健全完善四项制度 相关栏目:人大 人大讲话 督查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