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做好地质环境薄弱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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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48 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94号)和全国防范地质灾害工作电视电话会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地质环境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做好地质环境薄弱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重视和发挥农村“五老”作用 下一篇:秘书科上学期工作汇报 相关栏目:环保 城建讲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