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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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 上一篇:送金融知识下乡仪式上的讲话 下一篇:环保演讲稿--善待地球妈妈 共创绿色家园 相关栏目:金融 金融讲话 公司 企业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