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收物品管理、处置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收物品管理、处置制度
  为加强没收物品管理和处置工作,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制度,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没收物品交接
  1、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没收物品后三日内将没收物品交予局没收物品保管人员。
  2、案件承办人向保管员交付没收物品时,须交付没收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保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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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部位、堆放形式、注意事项。
  2、保管员对没收物品应分类管理,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分类妥善保管。
  3、保管员应定期检查仓储环境,保证没收物品在保管期限内完好。
  4、保管员在保管期间,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变相私分没收物品。
  5、经审核同意处置的没收物品,应由局安排处理罚没物品的人员与保管员办理出库交接手续后,验明实物方可出库。
  6、保管员负责将没收物品清单归档备查。
  三、没收物品的处置
  1、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罚没物品,应当在半年内由稽查机构提出处理建议,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局长批准后处置。
  2、办公室审核时应根据《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的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没收物品监督销毁、拍卖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等方式的建议,报分管局长批准。
  3、监督销毁罚没物品应根据物品的不同特性,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处置,同时要与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方面要求。
  4、监督销毁没收物品时,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制作销毁笔录,记明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销毁罚没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执行人,需拍照、摄像的,应拍照、摄像存档。
  5、对易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无法进行保存的没收物品,应及时审核监督销毁。
  6、对于拍卖的没收物品应当委托具有罚没物品拍卖资质的机构进行拍卖。
  7、 ……(未完,全文共1512字,当前只显示9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收物品管理、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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