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注册官考试(公司法部分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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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甲、乙拟共同出资____万元,以认缴制的方式设立青岛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首期拟以其在a公司的债权___万元进行投资,乙首期拟以其在b公司的___万元股权进行投资,甲、乙两股东均已经某省某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股权及债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验资报告,召开股东会认可其出资额,并在章程中约定其余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出资到位,请问此次登记中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分析 答:_.出资方式不对。《公司法》第__第规定,“股东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注册官考试(公司法部分十二)) 上一篇:基层工商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状况的若干思考 下一篇:合同科干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公务员 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