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研究与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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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发[2006]5号《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支持人民政协推进政治协商制度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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