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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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情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审查判断证人所作的证言是客观的,真实的、合法的呢?笔者仅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方法上,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对证人资格的审查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由此表明,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情能够辩别是非并能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在审查证人资格时,应着重把握:一是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由于对外界事物不能正确感受,不能正确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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