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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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的最初雏形见于1992年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0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si男姓瘛8玫谌硕哉衩挥幸煲榈衷谕ㄖ付ǖ钠谙弈诓宦男械模嗣穹ㄔ嚎梢郧恐浦葱小4送?998年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也作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都不完整,1999年《合同法》实施以后,完整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正式确立,它突破了传统民法债的相对性原则,为充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上一篇: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下一篇: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 相关栏目:换届 政务讲话 规章制度 工作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