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案后救助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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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之下,保护作为弱势_的刑事被害人的呼声日趋强烈,如何切实有效保护刑事被害人权益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国家未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案后救助工作,在促进社会公正、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和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后救助资金无来源。检察机关实施案后救助的资金未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无固定来源,只有挤占有限的办公办案经费,或向有关责任单位协调,资金来源不足成为案后救助工作开展的最大障碍和阻力。 二是补偿对象不确定。案后救助补偿对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案后救助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上一篇:冒充公安人员对嫖客进行罚款如何定性 下一篇:反贪工作中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好、快发展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调研报告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