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冒充公安人员对嫖客进行罚款如何定性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李斌,男,22岁,汉族,xx省息县人,中专文化、待业。住息县城关镇。2003年5月18日因涉嫌犯招摇撞骗罪被逮捕。
  被告人李斌于2002年7月毕业于xx省xx警察学校。2002年4月曾在息县公安局xx派出所实习,后由于表现不好,于2002年10月被停止实习。自2003年1月起,被告人李斌因缺钱花,为弄钱,就想利用自己曾在派出所实习,随干警到发廊检查过,发廊老板又认识他的便利条件,冒充公安干警,以抓嫖娼为名,对嫖娼者进行处罚。2003年1月的一天晚上,李斌携带手铐来到“夜来香”发廊,称自己是公安干警,并抓到1名来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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