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强制执行中对人权的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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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对被执行人基本人权的保护,在执行法官的心目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执行程序中因公共权力的扩张而对被执行人的人权侵害已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与整个社会的法治文明的进程相悖。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及有财产也抗拒执行,是长期存在的“执行难”两大症状。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保障债权人的基本人权,以下方面应当纳入我们的视野: 首先,制定单独的强制执行法,对强制执行中许多重要问题加以明确详尽的规定。 其次,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法者的惩处力度。鉴于执行状况日益恶化,逃避执行、抗拒执法的情况日益普遍,并已造成严重的债权人基本人权的现状,立法上应考虑强制性惩罚措施的增加和惩罚力度的加大。如,可否对恶意逃避执行者采取人身限制措施来促使其履行债务,提高罚款上限,细化刑法处罚可操作性等。 再次,强化债权担保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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