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疗纠纷中责任程度的开放性量化性评价体系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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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事故;责任程度;量化;医疗风险 【中图分类号】d919.4;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3—0166—0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实施以来,在医 疗事故的分级和赔偿方面,由于有了明确的可操作性规 定,所以众多医疗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但是,仍然有一 些案件,由于医患双方各持己见,使纠纷久拖不决,其争 议的焦点主要是责任程度的认定。医疗事故赔偿的计 算方法是:(所有赔偿项目之和)乘以(赔偿比例)=应 赔偿数额,在这个赔偿公式中“赔偿比例”是责任程度的 代名词,即,责任程度的高低基本等同于赔偿比例的高 低。 但是在《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中,只有责任程度的原 则性规定,而无具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医疗纠纷中责任程度的开放性量化性评价体系探讨) 上一篇:药物麻醉分析中的法律问题 下一篇:区纪委监察局创造性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做法 相关栏目:司法 规章制度 改革开放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