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谈如何运用视听技术获取贿赂案件的再生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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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贿赂罪包括三个罪名,即:受贿罪、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作为贿赂犯罪较之其它犯罪而言,是一种高智能的“隐形犯罪”。此类犯罪证据种类少,加之犯罪分子大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因而取证难、定案难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人曾一度发出了“以后贿赂案件没法办”的感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谈如何运用视听技术获取贿赂案件的再生证据) 上一篇:刑事自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下一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如何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质检 科技 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