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我国的公益诉讼应由检察机关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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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利提起民事公诉存在很大争议,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制定民事诉讼法之时就曾展开过一场讨论。但是反对的呼声很高,认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就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参与诉讼就背离了其法律监督的属性。因此在198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时只加进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性规定。九十年代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时候,增加了第一百八十五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我国的公益诉讼应由检察机关提起) 上一篇: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下一篇:关于: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模式的思考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政法武装 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