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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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县级港航管理部门依据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的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虽然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1996年第7号令)第七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条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 上一篇:在煤矿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关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管理 机关 政府 人事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