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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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经开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改造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可享受以下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一)一年内参与城中村改造已达到两个村的企业,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为1年。 “一年内”是指两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二)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管委会规划局仅发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上一篇:县园区管委会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下一篇: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教师 党务讲话 质检 科技 扶贫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