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论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权属性

  在研究检察权性质时必须以宪政制度为基础,否则将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权力在一级层面上集中于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其他二级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二级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其负责。
  这种宪政制度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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