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百日竞赛”期间交通民警应该怎样执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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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大队 高秀丽 目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已经到了收官阶段,交警部门及全体交通民警怎样在“百日竞赛”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事关交警部门的形象,更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规范程度和文明程度。因此,在“百日竞赛”中,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春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坚持执法为民作为“百日竞赛”的根本任务。 一、交警执法服务现状 (一)随着全市“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广大交警执法服务意识有进一步增强,但仍有一些民警对执法服务认识不足,“管理”意识强于“服务”意识。 (二)交警执法服务项目多、内容广,但也存在着不规范、不统一,短期服务多长期服务少,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地域分割,信息不畅,协调不力,纠正路面违章行为时紧时松,或此段紧彼段松,路面控制存在空白的现象仍很普遍。 (三)交警执法服务投入大,但信息化程度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议“百日竞赛”期间交通民警应该怎样执法为民) 上一篇:加强基层交警大队基层基础建设之思考 下一篇:借鉴“百日竞赛”活动成功经验 把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相关栏目:知识竞赛 交通 综合论文 执法 法律 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