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十一、保管合同

  (一)保管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1.保管合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归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提供保管服务的一方为保管人,交付物品接受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
  一般而言,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双方约定无偿保管者除外。如果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经补充协商仍不能确定,保管是无偿的。
  2.保管合同的特点
  (1)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合同法规定,除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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