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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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上一年度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验,确认事业单位能否继续存在的一项法定制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年检制度从正式确立到今年已11个年头,为推进事业单位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结合近两年来学习和从事登记管理工作,我就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工作的难度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时限性难限制 (一)年审的时限性被忽视 《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而实际操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并不能如愿以偿。一是少数单位年审意识不强,缺乏工作主动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一再督促下仍不能做到按时保质报送年审材料。二是时间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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