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农联社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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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从2007年1月份开始全部实行了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法人治理结构_,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合作制的要求,健全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组织,合理明确了“三会”、经营班子及理事长、主任、监事长的职责和权力,相应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建立了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立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近两年的积极运行,确实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水平,保证了稳健可持续发展。但是发现少数联社领导干部,特别是有的理事长、监事长和主任,由于受过去“一长制”管理模式影响较深,存在着决策工作上的缺憾性,协调工作上的缺乏性和配合工作上的消极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人治理结构职能作用较好的发挥和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农村信用社进行正确决策,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制度保障。合理的法人治理可以起到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农联社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作用) 上一篇:农发行支持中小企业制约因素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浅析如何提高基层信用社高管人员素质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