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审计承诺制的调研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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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承诺制是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就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和完整作出保证的制度,审计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审计承诺制可以约束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向审计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情况,也便于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追究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责任时确定责任人。审计承诺其目的是减少“假账真审”情况的发生,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但在实践过程中不管是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机关都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被审计单位及人员对审计承诺存在的问题 1、难以承诺—承诺制度是审计机关的一项新的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承诺制度本身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审计进驻前要作出承诺,而这时根本没有向审计组提供有关的会计资料,怎么对资料的完整性作出承诺。有些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认为自己无法了解本单位全部经济活动(如食堂、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审计承诺制的调研思考) 上一篇: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及精神实质搞好建设发展 下一篇:浅议基层审计机关建设 相关栏目:审计 计划规划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