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实行党员义务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
|
中共高唐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实行党员义务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根据县委要求,结合县直党建工作的实际,经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县直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义务承诺制度”。实行党员义务承诺制度是党员自我加压、树立形象、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活动,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党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原则 1、党员义务承诺制度是按照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违背承诺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机制。 2、《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推行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实行党员义务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征集“校园八荣八耻”的通知 下一篇: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案件认定之我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