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非本地居民法人商贸企业税务管理的调研思考 |
|
法人企业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本文所指的法人是指非××市居民但在××市境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合法手续的法定代表人。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7月1日和2004年12月1日,国税总局分别以国税发明电[2004]第37号和国税发明电[2004]第62号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补充通知》,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要求商贸企业(小型)新办初期列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并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开具限额、每次购票数量、进项税额的抵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非本地居民法人商贸企业税务管理的调研思考) 上一篇:市场商贸企业税收征管的调研思考 下一篇:浅析以电信息的采集与分析拓展税源监控手段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税务 管理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