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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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三项主要职能之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等特点,层次高,影响大,对于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应该而且能够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一、开展民主监督,重在提高组织程度。政协的民主监督从实施主体看,既可以是政协组织或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也可以是委员个人;从内容看,既可以是党委、政府以及地方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从形式看,既有庄重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方法。但在实践中,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以及无序化和随意性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程度。 一是需要党委、政府对民主监督作出制度化、规范化安排。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依靠党委、政府采取制度手段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助推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分析思考) 上一篇:建党88周年演讲稿党---中华民族的导航灯 下一篇:典型事迹材料--柔肩扛起苦难的家 相关栏目:政协 政协讲话 党委 党务讲话 督查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