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票据纠纷审理移送公安处理思考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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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主要事实 2000年1月25日,a公司指派员工秦某到b公司提取出票日期为2000年1月26日,收款人为a公司的面额为5万元的转帐支票。秦某提取该支票后没有交给a公司,而是交给某百货五金店店主徐某,让徐某想办法将5万元提走,其中25000元归还徐某的借款,另外25000元以现金方式提走。次日,徐某在该支票的收款人a公司后面以括号形式添加某百货五金店。徐某持变造的转帐支票及填写持票人为a公司(某百货五金店)、帐号为a公司的帐号、开户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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