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公告通知 |
|
各市商务局、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各分支局(办事处):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大局,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各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决定,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公告通知) 上一篇:从货币政策上看国家经济 下一篇:企业文化的三大特征 相关栏目:宣传 普法 宣传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