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粮食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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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救灾救济和军供)用粮的购销活动情况进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区委、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粮食行政监管工作,使市民吃上了放心粮,确保了市民粮食消费安全。 一、协调配合,完成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区粮食局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因职责职能的不同,2009年以来,按照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配合,参与有关单位开展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粮食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上一篇: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思想汇报 下一篇:学习2011年两会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粮食 三农 食品 安全 安全讲话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剖析整改 思想汇报 大学生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企业讲话 农业讲话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政协讲话 组织讲话 城建讲话 金融讲话 宣传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