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的法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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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广阔的中国农村推行。从一大二公集体种地模式里走出来的中国农民,转眼间有了自己耕种经营的土地,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生产积极性与日俱增。家庭联产承包制对解决广大农民的温饱,探索改革发展农村、农民问题,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家庭联产承包制,虽然走出了一条稳步发展农村经济的路子,也总结出了不少良好的经验,但无法从法律上分析解决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的法律探讨) 上一篇:镇武装部2009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社区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国土 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