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案件分析:国土局强拆村民房屋案件

  原告李年等7农户,
  被告m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人m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原告李年等七农户于1986年在自己的村社修建房屋7幢。分别于1996年,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占用,每户使用权面积140平方米。1997年七农户又分别取得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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